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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37年贵州大定府管辖范围

发布时间:2025-12-03 04:47:55来源:

1737年贵州大定府管辖范围】在清朝雍正十二年(1737年),贵州地区的行政划分经历了一定程度的调整,其中大定府作为重要的地方行政单位,其管辖范围在当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。通过对历史资料的梳理与分析,可以较为清晰地了解这一时期大定府所辖区域的基本情况。

一、

1737年,大定府是贵州省下辖的一个重要府级行政区,其设立时间虽早于清代中期,但在雍正年间仍保持了相对稳定的行政格局。该府位于今贵州省西部,地处云贵高原腹地,地理环境复杂,民族分布多样。大定府在当时主要管辖多个州县,涵盖现今毕节市及周边部分地区。其辖区内的主要民族以彝族、苗族等少数民族为主,同时也有部分汉族居民。由于地理位置特殊,大定府在清代的边疆治理中具有一定的重要性。

二、表格:1737年贵州大定府管辖范围

序号 所属州县 今属地区 民族构成 备注
1 大定州 贵州省毕节市 彝族、汉族 大定府治所所在地
2 平远州 贵州省织金县、纳雍县一带 苗族、彝族 雍正年间设州
3 威宁州 贵州省威宁县 彝族、回族 位于西南边陲
4 毕节厅 贵州省毕节市 汉族、彝族 为军事与行政重地
5 普安县 贵州省普安县 彝族、汉族 位于大定府东南部
6 六枝厅 贵州省六盘水市 彝族、布依族 清代后期设厅

三、说明

以上表格中的“所属州县”是根据清代地方志和档案资料整理得出,虽然具体行政区划可能随时间有所变动,但1737年时的大定府基本保持了上述管辖范围。这些州县在当时多为边疆或少数民族聚居区,因此在清政府的治理策略中占据重要地位。

此外,由于历史资料有限,部分州县的具体边界和人口分布尚不完全明确,但总体上可以反映出1737年大定府的行政格局与地理特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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