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总体目标
通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,明确各级政府、部门及单位的责任,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,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,减少火灾危害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二、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
(一)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,负责统筹协调全区范围内的消防工作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具体负责日常工作。
(二)各镇街、园区管委会要设立相应的消防安全领导机构,并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等工作。
(三)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加强对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监督力度。
三、重点任务
1.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。定期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的安全知识普及活动;组织企事业单位员工参加灭火逃生演练等实践活动。
2.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。加快城乡消防站布局优化调整步伐,完善市政消火栓等配套设施建设标准。
3. 强化隐患排查整治。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行动,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风险点。
4.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。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,加强专业队伍建设,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响应处置。
四、考核评估机制
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,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之内。同时,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不定期抽查各地执行情况,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。
五、附则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《原办法》同时废止。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,则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后另行通知。
以上就是关于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的主要内容概述。希望大家共同努力,为构建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做出积极贡献!


